中国江苏网1月16日讯 记者日前从市地税局获悉,全市近5000家非营利社会组织可到常州地税局申报享受5年期、5项收入的免税资格。
据常州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企业只有通过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共同认定,才能按照相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数据显示,目前我市在民政部门登记的非营利社会组织已近5000家,但通过税务部门免税资格认定的仅10余家——绝大部分非营利组织根本没有向税务部门提出免税申请。
据了解,非营利组织享受到的5项免税收入主要是:一是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二是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三是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四是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五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非营利组织的其他收入仍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地税部门提醒全市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应在规定时间向其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规定的相关资料,充分享受税收优惠红利。对于免税资格5年期满的,应在期满前3个月内向受理机关提出复审申请。如果纳税人有疑问和建议,可通过12366热线电话与税务部门取得联系。
非营利组织向地税局申报免税的期限定于2月底。
(曹杨 谢筱舒 孙东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