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发票真伪,这4个基本常识,很多会计还是没弄明白
1、企业外部培训机构帮助企业培养技术工人,企业支付的培养费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附件1中《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的规定,教育服务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企业应取得合法有效的发票 。若为学历教育,因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企业可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若为非学历教育,企业可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自2018年1月1日起,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缴纳。不考虑消费税的情况下,若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9万以内时免征增值税,此时城建税计税依据为0,不需要缴税。具体咨询税务机关。
3、合伙企业并未作出利润分配,那么合伙人的法人企业,需要确认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第三条规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
前款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合伙企业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所以不论合伙企业是否作出利润分配决定,只要其有留存利润,该部分的留存利润也应按规定的分配比例,由法人企业确认为当期收入。
4、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怎么查验真伪?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电子普通发票、卷式发票、通行费发票)、货物运输业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发票所有纳入增值税发票新系统管理的发票,请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者各地区税务机关查验平台进行查询。电子发票不能作废,只能冲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