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下发了《关于进一步简化住房公积金业务材料的通知》,从本月下旬起对公积金贷款、提取业务时,签字材料将进一步精简,业务办理更加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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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业务精简,共取消1卡5表,调整1个收件和1个签字
市民在办理提取业务时,如果一并办理开通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实时转账功能的,将不再需要填写《住房公积金账户关联银行卡申请表》;单身职工办理租房提取的,《婚姻状况声明书》也不用填写。市民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手续时,不需要填写《扣款委托书》,如一并办理逐月提取还贷业务的,《常州市住房公积金逐月提取转账还贷委托协议书》和《常州市住房公积金逐月提取转账还贷申请核准表》也不用填写。在贷款担保环节,取消了《担保代理协议》的填写。市民在还贷期间调整借款合同的,原先在合同插页中的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信息,由手工填写改为系统打印。
此外,市民在通过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厅(http://gjj.changzhou.gov/)或服务窗口等渠道核实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后,可以用身份证替代公积金储存卡办理本人的贷款、提取等业务。
市区(不含金坛、溧阳)受理业务时,收件材料中的婚姻关系证明,由原来结婚证一种材料拓宽至证明婚姻关系的户籍等,方便市民办理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