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班的时候,心情往往比较焦灼,上班途中因为走路没看红绿灯或者开车太快等原因发生车祸的现象屡见不鲜,但是让很多人感到疑惑的是:在上班途中发生车祸导致的人身伤害算是工伤吗?还是只能算是交通事故呢?其实这不能一概论之,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确定算不算工伤主要还得看在上班途中发生的车祸是否由本人来负主要责任。
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能够认定为工伤的范畴,因此在上班途中发生车祸中,如果自身是非主要责任的受害者才能认定为工伤。
购房人已经掌握对方一房二卖的证据
合同在先的购房人,一旦发现出卖人又将房子转卖他人,属于违约,可以及时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
并且,如果发现出卖人与另一购房人相互串通,导致出现一房二卖的情况,那么也要积极收集相关证据,并向法院或仲裁机构主张权利。
不存在法院不能强行过户的情形
如果房屋无产权证或已被di押、查封的,房屋属央产房、经济适用房等在政策上不允许上市交易,那么将直接影响法院判决过户。
最后,因为现在的房价普遍较高,所以发现出卖人有一房二卖的违约行为,就要积极采取措施。并且,主张继续履行合同,但是双方存在争议的,争议较大难以处理的,建议起诉时可以找个专业律师介入。
近年来房地产不断升温,在强烈的趋利心理的支配下,不少卖房者往往以身试法,变卦毁约,出现了一房二卖的情形。一房二卖损害购房者的利益,破坏整个房地产诚实守信原则。普通百姓对于房地产方面的法律知识,风险规避意识较为薄弱,往往给不少不法之徒乘机而入,加上购房者担心房价不断上涨,购房心急,忽视对于房产信息的核实,造成纠纷。
一房二卖,又称房屋的二重买卖,是指出卖人先后或同时以两个买卖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屋出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购房者在遇到一房二卖的情况时,可先行与开发商协商,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维护自身权益,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如果最后无法取得房屋,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卖方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